全省首批军休干部房改基本结束
2011/8/4
长期以来,军休干部住房保障方式和住房制度改革,始终是军休安置工作的重点,也是广大军休干部十分关注的问题。2007年,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我省各级政府对军休干部的房改工作十分重视,省厅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安置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军休干部的房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成立军休干部房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专人负责。军休干部的房改工作从2007年启动以来,经历了政策宣传、房改软件使用培训、基础数据采集、基本信息公示、基本信息录入软件、房改数据审核、统计上报7个阶段。在此期间,为确保全省军休干部房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省民政厅先后3次举办军休干部房改工作培训班。2011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全省21个市(州)对各地上报的军休干部房改数据进行了全覆盖、大范围的对口交叉检查。在此基础上,经商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代表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资阳和德阳两市10个军休所从执行政策规定、房改工作程序、军休干部工资档案、售房合同、售房公示表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未发现房改工作重大问题。截止7月中旬,我省接收安置第四批以前的军休干部房改工作基本结束。除1981年以前接收安置、随配偶以成本价购买配偶单位住房、人武部移交等军休干部的房改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外,首批参加房改的2867名军休干部房改补助经费在上报民政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预计在年底以前有望兑现。(安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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