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认真开展高山生态移民
2011/8/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改善石棉县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保护生态环境,石棉县委、县政府计划用2—3年时间对户籍在该县,且居住在生产生活异常艰苦的高山地区农户按照规划逐步实施生态移民,经各乡镇申请,因地制宜规划。搬迁到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中山或河谷地带区域作为居住地。实施生态移民后必须将原旧房拆除,宅基地复耕换林,同时完善好住房、土地、户籍等相关手续。经过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全县2011年高山生态移民共涉及8个乡镇,131户搬迁户,人口516人。预计年底完成,各乡镇正在有序开展此项工作。(杨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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