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第三轮敬老创模活动胜利收官
2011/12/8
突出“四大”特色 彰显敬老激情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第三轮敬老创模活动进行表彰:对新乐镇政府、区委办公室等57个敬老模范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对新乐镇大河村、大渡口镇锦衣社区等70个区级敬老模范村(社区)命名。 纳溪区从2008年开展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单位活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创建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实施意见,加强了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强化了措施办法,注重了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创建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主要突出了“实”、“奖”、“严”、“活”四大特色。
“实” 三年多来,整个创建注重讲“实干”,求“实效”,让老年人得“实惠”。纳溪区政府出台了提高老年人待遇的政策,对百岁老人的生活补助费由过去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无养老保险金的每月还享受城乡低保最高标准(城市每人每月325元,农村每人每月70元),百岁老人元旦、春节、“九九”重阳节慰问金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每年生日贺金从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90岁以上的老年人凡无养老保险金的,享受城乡低保最高标准的待遇,城乡老人每年享受200元的政府补助,可报销门诊费200元;对8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由财政统一交纳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大病住院还可享受最高6000元的医疗救助。对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待遇,由过去的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360元。
“奖” 这次对创建成市级敬老模范镇(街道)和区级敬老模范村(社区)的,区政府拿出14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对在第三轮创建市级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活动中获得殊誉的,将给予各个5000元的嘉奖;对于区级敬老模范村(社区),给予授牌和1000元的为老服务奖励经费;对区级敬老先进集体予以授牌并在目标考核中加分。对第三轮敬老创模活动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严” 在整个创建活动中,除标准更高外,区老龄委严把关、严要求,严格检查验收。对于表彰的57个敬老先进集体是以各单位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三轮创建敬老创模活动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评定;对表彰命名的70个区级敬老模范村(社区),对照创建条件,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96个村(社区)中,认真审查,考核打分择优确定的。
“活” 这次的敬老创模工作全区统一标准后,各单位又根据工作职责、自身特点和实际,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地开展创建活动,不千篇一律,不生搬硬套,只要能促进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都给予认可。(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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