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民政出 “四招”保护社区居民
2012/10/8
本报讯 为全面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出“四招”为社区居民撑起法律保护伞。
“一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督促社区完善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刊发或播放法律知识,营造法制氛围。“二招”,开设法制讲座,与法律“面对面”。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积极指导社区为居民进行法制讲座,并抓住调处矛盾纠纷等契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以案释法,明法析理。“三招”,直接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组织律师、相关单位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点),散发法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四招”,用文艺促进法制建设。利用社区文艺队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传播法治文化,使广大社区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问题。(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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