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行动·助困过冬
2013/2/4
邻水:资金物品及时发放
本报讯 日前,邻水县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571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好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困难,确保全县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该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全县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进一步摸清受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及医疗方面存在的困难,逐户登记造册,建立救助台账。根据全县灾民缺口粮、衣被等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供应商,及时安排资金62.7万元,采购过冬衣被救助灾民。同时,将救灾储备仓库中的救灾棉被2180床、棉衣裤和鞋100余件套等御寒物资全部运送发放到有关乡镇。并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公布”、“四公开”制度,确保救灾救助资金和物资真正用在受灾困难群众身上。(李胜清 郑岚宁)
利州:多举措救助乞讨者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利州区民政局多举措开展“冬季送温暖”街头主动救助活动。该局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利州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责任书》,为宝轮、三堆、盘龙等乡镇下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28万元。
该局还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场镇街头、道路、桥涵、农贸市场、废弃厂棚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积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劝导、救助工作,对于经反复劝导仍不愿进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为他们送上羽绒服、棉被等御寒物品和食品,帮助他们抵御寒冬。并积极落实流浪人员返乡救助安置工作,属于户籍辖区内流浪人员,做好就近救治、及时救助和户籍地安置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 (马一灵)
长宁:走访慰问困难群体
本报讯 为使民政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及各类贫困群体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长宁县民政局在新年到来之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暖,关爱民生”走访慰问活动。长宁民政人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汇集民意,凝聚力量,保障了民政对象合法权益。
此次走访慰问活动涉及全县18个乡镇,共慰问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户、优抚对象户108户和20个乡镇敬老院。其中,每户困难对象400元现金、1桶油、1袋米。每个乡镇敬老院6桶油、6袋米。此外,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长宁县民政局用慈善募捐来的3271套衣服、600床棉被,救助民政对象909户3271人。全县共救助灾民、困难群众477户1973人,切实保障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王宝杰)
纳溪:工作扎实救助面广
本报讯 春节临近,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安排部署,加快资金下拨进度,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
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纳溪区民政局及时发放了2013年1月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3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0万元。
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通过细化分配方案,认真核定救助对象等措施,及时下拨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300多万元,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捐赠、互助互济、对口帮扶等活动,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纳溪区民政局陪同市、区领导深入基层,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深入城乡低保户、孤残儿童、受灾群众家中以及敬老院等困难群众集中的民政服务对象走访慰问。结合“1+N全覆盖”活动,积极深入联系村和联系对象家中走访,了解群众需求。
扎实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纳溪区民政局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加强街头巡回救助,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努力提高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水平,确保受助人员不挨饿、不受冻,并及时安排他们返乡过年。(王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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