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真情为民解忧
2013/7/22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县民政局把大病医疗救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纳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来做,认真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今年1月该县将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度精神疾病7大重病列入特大疾病病种,将原来的救助封顶线6000元人每年提高到20000元人每年。从7月起将重大疾病救助封顶线6000元人每年提高到8000元人每年。据统计今年1-6月全县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0150人326.63万元,其中特大疾病81人52.20万元。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1月起,彭山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城镇低保保障线标准由28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30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由1600元每人每年调整为1800元每人每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175元每人每月调整为280元每人每月。低保资全部实行专户管理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县农村低保户10795人,发放低保金622多万元;城市低保户4512人,发放低保金645多万元。为1324名五保老人发放五保金225万元。(徐飞 熊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