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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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安排冬春生活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越冬

2013/12/2

  11月25日,广元市利州区召开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殷扶炯、区政府副区长李兴鸿等区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民政局局长左家友安排部署了2013—201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会议认为,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把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作为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扎实有力,行动上要迅速快捷,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忧,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全力抓好这次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会议强调,要抓住重点、规范实施,精心组织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调查摸底,确保不重不漏,深入村、组、农户了解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掌握困难群众的缺粮和缺衣少被情况,具体掌握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冬春灾民生活救济台账。做到情况明、类别清、对象准。各地要根据受灾群众救助情况,结合上级拨付的资金额度,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救助施方案,特别要做好低保户、残疾户、特困优抚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做到不遗漏、分类别、保重点,切实提高救助的社会效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监督。在救灾资金的使用上,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区政府将派出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落实冬春救助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及时组织发放御寒物资,确保群众需求。切实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抵御冬季严寒的准备,努力把预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进一步加强冬季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于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半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务必开展好主动性救助工作。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工作,要重点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留守儿童、老人和敬老院孤寡老人等对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各乡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和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利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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