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思考
2013/12/30
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户外广告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而且影响着城市商机活力和企业发展,关系着城市空间资源的隔离利用和转型升级。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青白江区户外广告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也不断出现新情况、面临新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推进户外广告科学有效管理、带动商业活力、提升城市品质,成了青白江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新任务。
户外广告管理情况
目前,青白江区管理的户外广告共1321处,主要分布在主城区、青白江大道沿线及香岛大道沿线。按照《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近年来,青白江区严把户外广告的点位规划、设置审批、经营处置等环节,基本实现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的规范有序。
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青白江区城管局根据“试点-规划”的思路推进户外广告点位规划。2008年,青白江区以青白江大道沿线户外广告点位规划为试点,开展户外广告点位规划工作,进一步探索户外广告点位设置规划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为全区统一规划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道路标志标牌管理的实施方案》,青白江区于2013年启动了全区户外广告点位统一规划工作,目前已完成拟设置点位现场勘查。
按照“培育-拍卖”的思路,青白江区严格规范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处置程序,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规范服务机制。在市场环境培育方面,通过大力拆除违规违法户外广告,采取适度的“饥饿营销”的方法对户外广告市场进行培育,形成了良好的市场需求氛围,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拍卖环节,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实施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拍卖工作。2006年以来,青白江区通过探索已先后成功进行了5次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公开拍卖工作,成交总额达3700余万元。
青白江区严格审批户外广告点位设置,着力把好“三关”。严把审批核查关,认真核查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齐备情况和拟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点位,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户外广告点位,坚决不予批准设置,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户外广告的产生。严把设置监管关,组织专门人员对已具备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点位的设置进行监管,确保户外广告严格按照规划点位、位置、形式、大小、时限进行设置,杜绝在设置过程中出现违规、非法设置。严把服务安全关,加快审批进度,积极推广项目网上预审,同时对户外广告的设计、用材、施工、安检、日常维护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明确要求,确保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和安全运行。
在户外广告日常管理方面,青白江区坚持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发布程序,着力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健全日常巡查机制,严格依照《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结合路段(社区)责任制,加大对违规户外广告进行日常巡查力度,并按街道划分和园区分布,建立了户外广告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台账,实现了户外广告日常管理的常态化。严格安全监管机制。坚持每半年对户外广告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载体业主定期进行载体维护和安全检测,做好防范措施;尤其加强灾害天气下户外广告载体安全监管,做好户外广告载体防腐、防锈、防风、防洪工作,切实保证户外广告安全牢固、整洁美观。规范公益广告发布程序。青白江区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道路标志标牌管理的实施方案》对公益广告的发布流程、发布内容、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公益广告发布审批到位、发布及时、监管到位,实现了户外公益广告制度化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广告设置的社会需求不断增大,青白江区户外广告仍然存在规划不完善、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现象,形势不容乐观。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完善。广告规划作为具体设置的引导,对后期管理工作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青白江区户外广告规划相对滞后,全面系统的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区域、街道户外广告设置的具体规划尚未形成,城市各功能区域、重要道路和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定位不明确,户外广告业没有与城市同步发展,存在着布局不够合理、整体协调性较差等情况,需进一步统筹完善规划,以适应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
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不健全。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不仅是广告设置本身的依据,而且对后期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目前,青白江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主要是参照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执行,但市级标准主要适用于中心城区,不能满足区县设置管理实际需要;且市级相关标准对于LED等新型多媒体户外广告、车身广告的设置要求、设置标准和设置期限等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致使青白江区户外广告存在规格大小不一、颜色深浅不一、形状类型不一和品质档次不一等现象,需尽快建立并完善符合青白江区实际的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从源头上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自建户外广告管理不规范。属地单位管理难度大,因前期公益宣传需要和产业发展需要,部分乡镇和园区自建了一批户外广告,均未办理审批及设置手续,且部分公益广告现已违规改作商用广告,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对青白江区户外广告统一规划、处置、设置、管理造成较大影响;不少项目企业在未办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超标准、超规格、超时限设置项目宣传牌,到期后不予拆除或改作他用,且日常维护情况较差,整治效果不佳,成为了管理工作的难点。
户外广告监管机制不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管理区域不断扩大,户外广告监管力量不足与管理区域持续扩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城乡结合部、园区以及主城区等区域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需尽快优化青白江区户外广告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户外广告管理建议
户外广告管理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途径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和有效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青白江区需从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和设置审批,强化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商业活力,助推区域发展。
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按照相关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属地管理单位要协同配合,尽快完善全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全面提升城乡户外广告规划设置水平。要制定城区户外广告布局总体规划,要依照《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严格划定青白江区户外广告禁设区、限设区和可设区,合理确定区域广告投放量和广告性质,对公益广告要落实明确的设置比例;要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详细规划,要根据道路性质和功能,制定主要街道、节点和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等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对广告设置位置和密度等进行规划控制;要把好规划工作的三个原则——整体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原则、功能性与协调性的统一原则和景观性与安全性的统一原则,确保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进一步健全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按照《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城市管理区域和交通管理区域户外广告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要编制涵盖全区的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采取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主城区、出入城通道、重要节点等区域的灯箱广告、立柱广告和实物造型广告等各类广告设置的总体要求、技术标准进行规定,对户外广告的形式、内容、性质、材质、大小等提出要求;同时,就《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中未明确规定的LED多媒体户外广告等,青白江区要与市级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做好衔接沟通,并在市级指导下制定青白江区的管理标准,推进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户外广告的层次和品质。
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处置工作。按照《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的要求,及时启动编制青白江区第六次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计划,认真组织好户外广告点位的核查统计(包括部分已转作商用的公益户外广告点位)和前期准备及宣传工作;同时,要健全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特许经营权出让程序做好、做强、做优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服务企业、活跃市场、助推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进一步强化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道路标志标牌管理的实施方案》,青白江区要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强化常态巡查监管。随着城市扩大和管理内容的增加,依托主城区路段社区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巡查队伍建设,做好常态巡查监管;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属地管理单位,健全问题发现信息抄告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管理。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对违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擅自变更广告用途等行为,强化规划、城管、交通、工商等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机制,同时加强乡镇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大治理力度,形成治理合力,提升管理成效。加强属地单位自建广告的管理,要将各属地单位自建户外广告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对不符合全区户外广告整体规划的依法进行拆除;对符合规划的纳入政府统一处置和统一管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宣传引导。要发动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户外广告管理法规,认真清理本系统本单位的违规户外广告,在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要通过多种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要通过青白江电视台、青白江报纸、青白江论坛和入户上门等宣传形式,宣传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青白江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等,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推进户外广告共管共治。(卿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