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村规民约扎实见效树全省典范
20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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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县委书记 刘应刚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严肃法纪、严明纪律是社会稳定繁荣不可或缺的根基之一。村规民约作为基层实践社会治理方式转变和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的有效载体,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的必然要求,是广泛开展基层协商民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根据省委“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所提出的“村规民约”的要求,中江县及时安排,用半年的时间进行研究、试点、示范,并以村(社区)换届为契机,以强化村规民约(含居民公约)工作为突破口,推行了“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的“六步工作法”,在全县837个村(社区)全部重新制定实施了村规民约,取得了一定效果,有力地推进了村民自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 有序推进工作
高度重视。中江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规民约的推进工作,把推行村规民约作为实施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为推进村规民约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县、乡(镇)、村三级成立推行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县法制办、民政、司法等部门力量,统筹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指导,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乡镇部门联动、村(社区)实施”的局面;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层层召开工作动员会,增强了工作责任、细化了目标任务,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注重把握原则 确保合法合规
坚持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村规民约起草、征求意见、表决、宣传、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同时,乡镇政府强化监督指导,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对村规民约的备案审查职责,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村规民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的,要责令改正,不得包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治天下者当用天下之心为心。”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载体。中江县村规民约的制定实现全民参与,由村民自己提出需要纳入村规民约的事项、自己决定约束和惩戒规定,全面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在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使村规民约的讨论、制定过程变成群众自我意识提高、执行力增强的过程,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坚持实用可行。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结合实际,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既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种问题,又充分体现事关本村社会管理、村民自治的特色,保证“一村一约”,切实提高村规民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程序要求 旨在符合民意
酝酿准备。各乡镇由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落实,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包片、联村干部包村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各村按程序推进村规民约相关工作。各村成立村规民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起草、征求意见、表决、宣传、执行等工作。
宣传动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村及时召开村规民约工作动员会,让群众广泛知晓。同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制定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上来。据悉,通过不断地动员宣传,中江县全县知悉村规民约的约45万户、114万人,分别占总人数的91.6%、80%。
组织起草。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起草指导审查组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起草村规民约参考版本,供各村参考。各村结合本村村情,成立专门的起草班子,根据乡镇提供的参考版本,结合各村的习俗习惯、民风民情实际,起草符合各村特点的村规民约初稿,防止说大话、说空话、说套话。
征求意见。乡镇联片领导、驻村干部、各村领导小组成员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就起草的村规民约初稿案征求群众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对征求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并修改,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形成村规民约审议草案初稿。审议稿初稿形成后由各村民委员会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对村规民约审议初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村规民约审议草案。在讨论、修改、完善过程中,对没有采纳的村民意见和建议均向提议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表决通过。通过乡镇合法性审查后,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各村过半数十八周岁以上公民或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经参加表决人员过半数同意方予以通过。
备案公布。各村对表决通过后的村规民约按要求报送乡镇备案审查。各乡镇的起草指导备案审查组对各村报送的村规民约审定稿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各村将备案后的村规民约张榜公布,印制成册,分发到户。
重视长效管理 强化实施执行
增强操作性。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丰富村规民约内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群众入脑入心,增强村规民约的操作性。
增强约束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通过召开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民主评议,大力开展道德模范、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等方式,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反之,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进一步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增强生命力。村规民约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要与时俱进。中江县在实施的过程中,各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讨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村规民约的生命力。
稳步扎实推进
基层工作初显成效
中江县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增强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村民守法意识得到加强,从而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村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
记者了解到,该县富强村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广大村民主动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积极筹资投劳,组织建立瓜蒌专业合作社,大面积推进瓜蒌种植,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979元,比上年增长1619元,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式,富强村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住房分配的全过程公开透明,未发生矛盾纠纷。
永丰乡今年上半年群众通过“一事一议”自愿筹资652.88万元,修建农村公路33.4公里。
东北镇实施村规民约以来,群众的矛盾纠纷大幅减少,今年治安案例比去年同期下降50%,盗窃案件下降75%。
……
如今,中江县继续以村规民约作为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引导村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进一步切实推进农村基层自治建设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优良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 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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