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民政局 争创一流 大力推进民政民生工作
2014/11/17
2014年,丹棱县民政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国大雅家园建设和争创一流民政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民政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扎实推进丹棱县民政民生服务项目建设。
落实项目
扎实推进工程进度
扶贫解困工程。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市县目标要求达到60%,目前已达到65%,完成目标任务的108%。
社会保障工程。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目标任务达到210元,已达到220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目标任务达到110元,已达到112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建立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目标任务1个,目前已动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改造养老床位目标任务229张,现已完成42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83%;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已建成丹棱镇城西、东升社区和杨场镇金牛社区三个日间照料中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标任务0.3万人,现已达到0.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五保供养标准目标任务在上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0%,现已提高了10元,达到29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2%,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对全县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目标任务达到应免尽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制定目标
多重规划稳步发展
共同目标。丹棱县民政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四个结合”打造特色鲜明的民政品牌(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改善民生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开展“四个活动”,叫响民政为民的活动载体,收集问题意见48条,逐一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逐户走访解决。坚持每周会前学法,深入联系村顺龙乡青云村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解决春耕、水果种植技术等困难,解决发展资金2.5万元。局长兼任双桥镇桂香村第一支部书记,帮助桂香村争取项目,投资80万元建设村级阵地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2个。
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局民政基层基础提升年要求,在抓好“四个一”民政基层基础上(“四个一”即组建一支队伍、优化一组阵地、完善一套制度、创新一种方法,即“一二三四”工作法)。加强队伍建设,乡镇新增民政干部13人,全县民政干部35岁以下的占65%以上,新增村(社区)民政专干78人。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丹棱县村级阵地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丹棱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丹棱县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丹棱县村(社区)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等6个,完善局机关制度32项。同时抓惠民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制定统一规范的惠民政策公开栏120个,各乡镇印制惠民政策书籍10000余本,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抓县乡台账档案的规范。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收发文登记、归档立卷、案卷借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各项档案管理归档制度,注意把好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移交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民生档案真实、完整。积极探索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民生档案管理机制,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常规业务工作。政务督办工作,完成了县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100%;切实加强民政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被省、市、县等媒体采用34条。
优抚安置工作。在去冬今春共接收转业退役军人93人,其中自谋职业83人,支付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金250.64万元,对10名符合安置政策的转业士官按照“三公开”“四优先”原则,率先在全市完成安置10名同志到乡镇工作。全县101人残疾军人换证。启动了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服务平台。对1725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数据录入。
救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4·20”芦山强烈地震农房重建完成1377户,超省核定43户,建成省、市、县互联互通应急指挥体系,张场镇官山社区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张场镇、顺龙乡分别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点。省慈善总会支持的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石桥乡学校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黑石河敬老院、救助站、妇幼保健院、烈士陵园、军干站等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
社会事务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丹棱府办函〔2014〕35号),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全年火化目标任务820具,截止9月底已火化750具,完成目标任务91.5%,全市第二。办理结婚登记1260对,离婚登记365对,补办结婚登记204对,补办离婚12对,办理单身证明800人,办理收养登记1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0.534万元。
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工作。按市场化运作方式,顺利完成县城街道命名,安装完善街路牌设置,新命名街道23条,更命名4条,补充命名3条。指导杨场镇完成城镇街道命名工作。根据城市的发展,进行了区划调整,新建了大雅社区,完成了新桥村村改居工作,调整了丹棱镇城南社区范围,6月底进行了补选工作。完成了丹蒲线的年检工作,为群众工作、生产,提供了方便。
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丹棱县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制定了《城乡低保清理复查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两次业务培训,严把“入口、出口”关。全县目前享受城乡低保人数13175人,占全县总人数的8%,其中城市低保人数3771人,农村低保人数9404人,201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300元。上半年已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142人,发放救助资金56.76万元,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3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已提高为8000元,重特大医疗救助标准提高为20000万元,五保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每月达到了290元。
信访工作。围绕涉军、涉灾、涉困等民政服务对象和节假日等敏感时期,认真扎实抓好了信访工作,实行群众来访当天办结制,对上级部门交办和接待群众在24小时内按时作出了回复和答复,上半年共接待上访户98人,信访件15件,都逐个进行了答复和回复,今年以来没有涉军、涉灾、涉困等民政服务对象到市、省、京上访,实现全市信访量最少目标。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新成立社团1个,民间组织1个,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团组织53个,民办非39个,清理完成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协会上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工作。
社会福利与慈善工作。充分抓住“4·20”芦山强烈灾后重建契机,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省、市慈善会支持,争取石桥中小学、妇幼保健院、黑石河敬老院等6个捐赠项目,争取资金3000多万元。在全县18个村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在丹棱镇城西、东升社区和杨场镇金牛社区分别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
老龄工作。积极争创第四轮省级敬老模范县,认真宣传贯彻了《老年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补贴,其中80岁的4341人,每人每月15元,90岁以上的591人,每人每月60元,100岁以上7人,每人每月500元。对乡镇老协、老体协、关工委分别预算3000元工作经费,同时对全县60岁以上老人提高了活动经费,由5元增加到8元。完成老协、老年大学、老体协的搬迁工作。
开拓创新
打造民政民生品牌
创新工作。加大民间资金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力度,在全市率先开展“投资换经营”模式,引进眉山夕雅苑养老服务中心投资300万元,争取10年经营权改造丹棱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和龙鹄敬老院床位170张。
亮点工作。丹棱县民政局在“4·20”芦山强烈地震中被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丹棱县丹棱镇白塔社区在2013年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等,丹棱县民政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切实把改善民生落到实处,全县2000余户困难家庭、1300余户灾后重建户得实惠。今年3月19日,眉山市市长宋朝华在丹棱县政府《创新工作载体扎实扶贫解困为民服务》上批示:丹棱县扶贫解困工作载体丰富、措施扎实、效果很好,望继续坚持和发扬;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民政干部进福利机构解难题”、“民政干部进百村讲政策”、“民政干部进百户访民情”、“民政干部进百户送服务”活动,深入全县各乡镇,重点走访优抚对象、低保户、散居五保户、空巢老人等困难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掌握他们的所思、所忧、所需,把这些对象分散的意见、多样的诉求、不同的建议集中起来,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提出符合群众利益的政策建议,制定发展规划,努力提高生活水平,为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抓好品牌创建工作。丹棱县在抓好“四个一”民政基层建设基础上,狠抓制度建设。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丹棱县村级阵地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丹棱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丹棱县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狠抓县乡台账档案的规范。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收发文登记、归档立卷、案卷借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注意收集、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移交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民生档案真实、完整。(丹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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