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明珠 情系民生
2015/4/27
——营山县民政局民政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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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民政局局长晏耿荣(左二)和营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文斌(左一)入户调查低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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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耿荣(前)走村入户
南充市营山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民生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自2014年以来,营山县民政局按照营山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恪守民政工作宗旨,以深化民政改革为抓手,突出重点,硬化举措,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营山县建设川东北大城市和次级交通枢纽强县作出了应有贡献。
民生工程更务实
全面开展规范低保管理工作。营山县民政局首先根据县政府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营府办发〔2014〕25号),规范制定了特困对象台账制度、村居干部亲属备案制度等11项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该局还实施了增产、西桥两个乡镇的低保管理试点,严格按照农村低保的申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审批的程序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重新评定,清理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78名。将试点经验全县范围推广,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了《营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乡镇的农村低保管理工作集中两个月的时间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重抓政策宣传、调查摸底、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五个关键环节,共调整对象8680余人。逐步提高补差标准,截止2014年年底,城乡低保人月均补差分别为206.6元、107.5元,占完成目标任务的103.3%,113.2%。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200元。
“五保”供养工作扎实开展。该局一是“五保”实现应保尽保,全年共保障“五保”对象11514人,占农业人口的1.43%,其中分散供养6966人,集中供养4548人,生活不能自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100%。二是提高供养标准。“五保”集中供养人员月均保障达到350元标准,分散供养人员月均保障达到250元标准。“五保”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按人头打卡直发。三是改革“五保”审批机制。由过去一年一审批改为一月一审批。四是解决“五保”看病难问题。全额资助所有“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五保”对象住院治疗实行全免费,并每人发放人年均100元门诊救助资金,进一步完善“五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
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明显。营山民政局继续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简化救助程序,严格救助对象审核,逐步探索建立五保对象和特困精神分裂患者住院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体系。
救灾救济工作井然有序。该局一是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对2014年“8·20”特大暴雨进行查灾报灾,建立了受灾困难群众台账。二是做好了2014年冬春困难群众救济工作,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5000床棉被、3000套棉衣裤、3000双棉鞋袜、506吨大米、3000斤食用油等救济物资。三是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城南镇化育桥社区获得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荣誉。
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全县共保障孤儿602人,其中2014年新增19人,并按集中供养孤儿月保障标准1130元,分散供养标准678元,按时打卡足额发放。为577名孤儿建立重大疾病公益保险,解决残疾孤儿看病难问题。
大力开展其他社会救助。一是开展“金秋助学”。对2014年考取大专以上学院的省内外47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按5000元标准予以助学活动,并向省上推荐7名贫困学生予以资助。二是新办慈善爱心超市14家,为1200多名城市“三无”低保对象和重病、大病、重残低保对象以及当年因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对象,每月可到爱心超市内免费领取价值20元的生活物资。三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主动救助,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88余人次。
双拥工作上台阶
在2014年的双拥工作中,营山民政局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发放抚恤补助金;完成127名烈士换证资料审核上报、900名残疾军人换证资料初审上报及优抚对象身分证扫描工作;协助省肢体康复中心为200残疾军人配备了康复器材。扎实做好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394名,发放部分自主地方经济补助1129万元,技能培训301人。认真开展双拥工作,严格落实军属优待政策,推动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积极做好了省级第十届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巩固了省级双拥模范县成果。认真搞好烈士褒扬工作,完成对高明聪烈士材料的申报及烈士遗属抚恤工作;在清明节和“9·30”全国烈士公祭日组织全县军民纪念烈士。认真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帮扶,利用春节、“八一”和“9·30”对部分优抚对象进行慰问。
队伍建设树形象
在2014年,营山县民政局修订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加强民政工作督查,坚持局党组成员联系片区制度,每个局党组成员联系1-2个片区,每月深入1-2个乡镇进行民政工作督查,确保了工作落实。
大力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该局制定并印发了《营山县民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切实解决了机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机关24名党员干部深入星火镇宝峰村开展“三当”活动,共给17名孤儿当父母、给24名困难群众当亲戚,学教活动效果明显。狠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基层调研,确保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2015年,营山县民政局将在201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突出民政工作重点,硬化民生工程举措,不断提高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推动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潘玲莉 罗希 本报记者 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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