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合教育的几点思考
2020/9/24
融合教育的核心是保障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它强调为身心障碍儿童提供正常化的教育环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融为一体。广义的融合教育指所有残疾人都能够完全融入普通的教育系统,包括接受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乃至实现终身学习的过程。
一、发展融合教育的社会意义
邓朴方指出,“人才的培养是不分残健的,采用特殊的或者个性化手段,针对的不仅仅是残疾儿童,也适用其他儿童。”融合教育是促进健全儿童和特殊需要的儿童共同发展的教育思想,是残疾人获得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对于残疾学生而言,公平教育的最大意义就是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与需求自主选择教育方式,融合到普通人的教育体系当中。残疾学生到普通学校与普通学生一起共同学习,交往互动,这种学习过程本身就是融入主流社会的实践过程,对促进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实现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学校而言,所有师生可以从融合教育计划中受益。与残疾学生同学的普通学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和尊重他人的不同,学会善待和关爱他人,并以残疾伙伴的优长处为榜样激励自己。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也可以从残疾学生身上得到启发,进行传统教学、管理方式的变革,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正向转变。对于社会而言,融合教育让教育行政机构、社会服务组织介入残疾学生的社会支持,促使大家都来了解和关心残疾人的需要,有利于涉及残疾人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制订和实施。让社会、学校、家庭对残疾人保持更加正面积极的态度,形成一种平等、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
二、融合教育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对融合教育的意义认识不足。当前社会、学校、家长普遍认为残疾孩子更适合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没有意识到接受普通教育对残疾人未来融入社会的重要意义。学校担心吸纳残疾学生会加大管理成本、给其他学生带来影响等。残疾孩子家长出于保护心理,担心孩子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会产生自卑心理或者被其他孩子歧视欺负等。而普通孩子家长对融合教育的态度也不积极。
(二)融合教育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支持体系。融合教育的实施关乎整个教育体系。老师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能,相应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的建立也必不可少。目前的高校师资培养中,缺少对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和培养。普通学校缺少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三)缺乏专门的融合教育政策法规及教育评价体系。目前我国的随班就读等相关政策法规还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各个地方政府在践行这些政策时随意性较大。各地方在融合教育的相关规定上也不够明确和细化。任何一种教育行为都应该有结果评价,评价是衡量教育教学是否成功的依据,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针对融合教育的学生学习考核和评估办法的规定。
三、推进融合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消除社会对残疾学生的偏见,从根源上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创造条件。学校管理者应该以开放、多元、平等的教学态度来对待残疾学生。针对残疾学生制定、修改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消除学校制度当中的不合理之处。搭建无障碍环境,为残疾学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提供便利。提高学校师生和家长对融合教育的认识,改变既有观念,为残疾学生营造一个和谐的学习环境、制定一套更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铺设一条更适合未来发展的道路。
(二)融合教育支持系统主要涉及到政策性支持、设备上的支持、专业人员的支持、家长的支持、社会性支持等,需要整合一切可利用的有效资源。政府增加对融合教育的重视程度与支持力度。在发展融合教育的同时,首先应该加强专门针对融合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有效提高融合教育的发展速度,营造良好的融合教育环境与氛围。其次,政府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提供部分资金支持,辅以良好的教育支持手段,如采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为残疾学生特别是听力、视力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服务,减少学习过程中的信息交流障碍。
(三)建立融合教育评价体系。融合教育是否实现了既定目标,是否促进了残疾学生的发展,应该有相应的评价。教育部门应该制定一个标准、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通过融合教育,残疾学生能够更加顺畅地融入社会体系。但对残疾学生而言,他们在普通学校所需要的帮助,涉及到生活及学习的方方面面。对于残疾学生不能盲目用学习成绩来要求他们,需要教师调整教学方案,结合学生的兴趣和课内知识,制定个性化学习内容和目标。融合教育必须以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和充分参与社会各领域为最终目标,最大限度地利用融合教育与社区、社会生活的天然对接关系,强化残疾学生的独立生活、劳动技能、社会规范等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使融合教育真正成为残疾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以完成教育年限(九年义务教育)和培养精英人才(层层择优录取的升学考试)为目标,而在帮助学生获得学习、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满足个人身心发展的需要方面还有差距。因此,残疾人融合教育与现有融合教育必定会出现目标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教育部门重新衡量教育评估机制。(成都市残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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