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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勤发:让军徽永放光芒

2021/7/8

——一名退役军人的自述


年近古稀的江勤发热忱参与志愿宣讲活动

1970年12月,未满18周岁的我,怀着一腔热血,从军来到部队。我所在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三军。这是一支具有红军血统、英勇善战的部队。我有幸成为这支部队的一员,感到十分的骄傲和自豪。

在这所大熔炉里,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首长和党组织的培养下,我从一个小学毕业生(虽考入初中但没有上过一天初中的课)成为一名连队干部。1975年5月,我在班长任上,被提拔为连队副指导员。1979年,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奉命独立率领机械化桥排编成军工程运动保障队,执行遂行作战保障任务,战后机桥排荣立集体三等功,我个人也荣立三等功,并于同年六月,作为军直独立工兵营代表,出席军召开的英模代表大会。

1984年7月,我从野战部队营副教导员的任上,调西昌市人民武装部,1985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凉山军分区荣记三等功一次。1993年7月,我从人武部政工科科长任上,调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任副主任,这下算彻底离开部队,退役干地方工作了。

到了地方后,一切都改变了,接触的工作新,人员也新。几十年的从军生涯,锻造了自己勤奋学习的精神、不畏艰难的性格。不会就学,不懂就问。建功立业岂止在军营!到了地方,仍然有我们退役军人的用武之地。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地方工作,尤其是对自己分管的领域,逐步做到得心应手。

1994年,影响四川乃至省外的“海狸鼠事件”爆发,西昌市的海狸鼠养殖户因受骗至烈,群情激奋。为了西昌的社会稳定,为了为受骗群众尽量挽回损失。市委、市政府决定组成协调小组赴资阳商谈解决事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办、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民宗委、市信访局人员组成,我奉市委之命率队两下资阳,经过激烈洽谈、艰难协调,使对方同意拿出56万资金给予补偿。从而使西昌市的海狸鼠养殖户在经济上、心灵上得到了一些安抚。在市委办期间(1993年7月—1995年10月),我还参与解决了较为棘手的影响较大的事件——即取缔导致邛海污染的周边水上吊脚餐饮楼棚等事件。

1995年10月,我被任命为西昌市体委主任,这对我来说,又是一个陌生的、且专业性很强的行业。1995年11月,在组织部长的引领下,我走马上任。干一行,学一行,钻一行。这是我在部队学到的工作方法,也是我一生信奉的任职经验,有了它,不管在任何单位我都能很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

1997年,恰逢凉山州委、州政府筹办第二届国际火把节。根据州筹委会的安排,民俗体育项目活动(斗牛、赛马等)交由西昌市体委主办,在分管市领导的支持下,我大胆创新,开发了两个新项目,一个是角力斗牛,就是人和牛摔跤;另一个是抢羊,这两个项目当时令人耳目一新。特别是角力斗牛,有好奇胆大的游客还亲自下场尝试了一番。当然,由于缺乏技巧结果以失败而告终。在那次的活动中,我还解决了一个赛马中多年引发争执的难题——彝族赛马分大跑和小跑,大跑比速度,小跑比平稳。大跑比赛结果通常并无争议。小跑犹如体育项目中的竞走,那是不能有跑的成分的。为此,往往就要在名次上引起不服和争议。体育竞赛最大的特点就是规则的公平公正。为了解决小跑赛马的争议,我提出每个赛手在出发时,要求骑手要端着彝族的木制大酒杯,杯里盛满量杯倒入的水。骑手到终点后,再将水倒回量杯,成绩用速度+水量进行综合。这样一来,速度快了,平稳度就差,杯中水溢出就多。反之,杯中水就会剩多。这样的结果,赛手们都说公平,所得名次都心服口服。

在体委期间,我以群众普及为抓手,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了“航天杯”周末篮球友谊赛,开展全民手足操锻炼。1998年全国百城市手足操比赛,我率队参赛,获青年组二等奖。同年,在上海召开的第八届全运会上,西昌市被国家体委评为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正在我意气风发、踌躇满志、准备按计划于2000年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市的时候,我又被组织调到西昌市司法局担任局长。尽管因未能了却体育创先心愿深感遗憾,但我还是服从组织决定。还在军营时期,我就立下誓言:“我是革命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砌在高处不骄傲,砌在低处不悲观。”回顾这一生,我尽管工作岗位多次变动,但没有一次是我主动要求变动,也没有一次向组织讲过价钱,真正践行了“东西南北任党搬”。

1998年5月,我正式到司法局上班。无疑,这又是一个跨度极大、专业极强的行业。其间,正是我国第三个五年(1996—2000年)普法的中段。到了司法局后,我认真钻研业务,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向内行请教,很快进入角色,并逐渐由外行变为内行。同时,以扎实开展“三五”普法为重点,认真搞好司法所建设,深入基层调研如何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并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认真分析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特点和规律,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到2000年“三五”普法结束验收时,西昌市被评为四川省“三五”普法先进市。

历史进入新的时代,新的千年。如何开创工作新局面?我经过认真思考,总结出了“一首两翼”的工作思路。一首,就是普法依法治理(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两翼,一翼是人民调解工作,含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这是保证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另一翼是法律服务,包括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的建设。就是要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这是保证社会公正公平正义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了这“一首两翼”的工作思路,心里一下豁然开朗,顿时觉得工作有方向。有明确的目标,有具体的内容。基于此,我动笔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注重实效抓落实 “四五”普法写新篇》,刊登于《凉山日报》。此文后来被多家媒体成书时录用,其中较有影响的是人民日报出版社为党的十五大献礼的《学习与实践》一书录用。这篇文章在实践中也成为我在实施2001—2005年的“四五”普法中的指导性思路。以此,在整个 “四五”普法期间,西昌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带动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下,西昌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四五”普法结束时,国家验收组来验收时对西昌市的普法工作给予肯定,尤其对我们制作的专题汇报片《走向法治》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验收,西昌市被评为国家级先进。2006年6月,受到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的授牌表彰。这也是截止目前西昌市普法工作受到的最高级别奖励。我本人也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表彰,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工作实践中,我不仅认真把司法行政职能的工作做好,而且,通过大量参与对西昌市的群众上访接待和人民调解,注意在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写出一些对工作具有指导性的文章。其中有两篇《转变观念 依法治访 切实做好稳定工作》《搞好人民调解是减少上访、维护稳定的一条重要途径》,被《人民日报》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由高建国主编的《新时期司法工作指导全书》收录。

1993年7月调离西昌市人民武装部,到2013年5月退休,我从事地方工作二十年,调动的工作单位也有三四个。可以说,在每一个工作岗位,我都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即便是在临时挂职西昌市城区武装部长的1989-1992年间,我也为组建街道应急民兵——填补这项空白作出了贡献。2017年西昌市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我被返聘到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工作。我积极努力出好主意,当好参谋。从形式到内容使创建工作都有实效。2017年11月,国家民委到西昌市验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顺利通过验收。我之所以在所做工作中都能竭尽全力,并在所干工作中都能做出成绩。除了因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驻一地红一片,走一路红一线”,这是军人的传统和担当。“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向”,这是对退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为军旗增辉,不让军徽蒙垢”,这是革命军人,也是退役军人的本色使命。

现在,我虽已退休多年,也年近古稀,但不忘初心,为军徽增光添彩的诚挚丹心仍在。目前,我还担任着西昌市司法局离退休党支部书记职务和西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五老”志愿者宣讲团团长的职务。“老牛自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作为一名有47年党龄的退役军人,在建党100周年的喜庆时刻,我仍要不忘党的初心,永葆军人本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为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竭尽自己的全部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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