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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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四强化推动“救助+服务”机制建设

2022/9/22

近年来,眉山市民政局把社会救助列为民生之首位,秉承“一切为了眉山好、一切为了群众好”价值遵循,突出前端发现“及时”、中端救助“精准”、末端关爱“有力”理念,以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创新,完善“救急难”体系,拓宽社会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在联系和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过程中,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将“救助+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强化“救助+服务”的项目内容

摸清困难群众需求,梳理帮扶清单,拟定帮扶项目是精准服务的前提。眉山市民政局在走访中发现,困难群众服务需求大致集中在精神关爱、就业支持、社会融入等方面,其中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占15%,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占10%,困难家庭就业帮扶占30%,监护缺失儿童成长支持占30%,其他需求占15%。针对困难群众需求,眉山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帮扶支持服务,为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托管等服务;开展社会融入服务,帮助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开展能力提升服务,帮助救助对象转变思想观念,发掘自身潜能,学习谋生技能,发展生计项目,消除救助依赖,真正做到“助人自助”;开展其它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抚慰消极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树立和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开展资源对接服务,帮助救助对象对接生活、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缓解群众遭遇的困难;开展社会救助转介服务,对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救助对象,依程序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者,由他们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分类提供综合性或专门化服务,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得到全面有效回应。

目前,全市基本建成与救助制度相匹配的健全服务型救助工作体系,能够根据困难群众的需求,从生活、健康、就业、心理等层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助医保健康方面: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服务项目,提供健康体检、用药指导等服务,目前已累计惠及2500余人次。在“全心”助成长方面:实施“眉好童村”“家庭童乐”“月月童伴”等“快乐小东坡”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为3166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累计开展300余人次心理咨询及个案跟踪服务。在助困暖人心方面:由救助专员、小网格、社工、志愿者等1200余人组成的服务队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老人定期开展卫生清洁、亲情陪伴、陪同送医、临终关怀等服务,现已累计服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老人103700人次。在“赋能”助就业方面:通过社会组织资源链接、部门间高效联动、慈善融合,为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赋能”,将社会就业支援服务做得更为精细、精准,累计推送困难群众300余人成功就业。

强化“救助+服务”的力量建设

近年来,眉山市民政局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多元化救助力量参与机制,整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专业社工等多方资源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救助需求。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做好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收集信息,配合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互助互济等活动,完善困难群众摸底、上报;爱心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尤其在捐赠物资、就业安置、创办慈善组织等方面,积极融入社会救助活动;社会组织通过科学专业的方法技能,紧密贴近困难群众的需求,与民政部门探索救助服务转介合作,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社区志愿者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救助活动;专业社工发挥专业优势,协助民政部门积极参与开展各项服务性工作。目前,全市共成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总站、站)847个,形成“专业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联动工作模式,4500余名网格员、志愿者等服务队伍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强化“救助+服务”的资金保障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眉山市民政局创新推动三向资金,筑牢“救助+服务”保障后盾。一是列入财政预算。从市、县(区)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支出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总额的3%。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从村级集体经济可分配收益资金中列支,将可分配收益资金的20%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发展。目前,全市共有57个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资金200余万元用于购买社会救助等公益性服务。三是投入慈善基金,建立“岱英慈善救助基金”“眉山市未成年人关爱援助基金”“眉山市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慈善救助基金”“眉山市退役军人创业基金”等基金,共募得资金1329万元,为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注入慈善力量。今年以来,慈善困难救助6.43万元,未成年人关爱援助56.88万元,困难助学17.04万元。

强化“救助+服务”的机制建设

一是组织实施机制。采取项目运行,依据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需求,将社会救助服务“打包”为项目,建立项目策划设定、资金管理、操作实施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采购服务,一事一购买、一年或多年一购买,有效解决了基层民政力量薄弱问题,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二是综合评价机制。形成闭环式监督机制,健全由县(区)民政局、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方工作成效、项目运行、社会影响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出具系统性评估报告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依据。开展满意度调查,设置量化满意度调查表,征询服务对象满意度,对于反馈意见及时反馈承接方整改提升,将多维度考评结果作为选择承接方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三是业务培训机制。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组织其及时吃透新政策、掌握新动态,并适当参与社会救助行政工作,熟悉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操作,开展工作情况互动交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本报记者 李芊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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