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
2011/1/20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影响,洪雅县及时筹措资金为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131.53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每人 50元,发放资金75.04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80元,发放资金34.36万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50元,发放资金5.75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每人80元,发放资金16.376万元。 困难群众对政府此举连连称赞。“政府的政策越来越好,每年春节,政府都没有忘记咱们。”“是啊,我们不但能住进环境优美的敬老院,还有过年钱,这是我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临时物价补贴在这个寒冬为群众送去了温暖。(王羽)
又讯 为缓减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洪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及时、足额兑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作为一项“惠民”政策狠抓落实,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131.5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94万元、市级资金23.6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8.91万元。对我全城市低保对象3151户4370人,农村低保对象9178户15009人,农村五保户1102户1150人,优抚对象2047户6200人进行了价格补贴。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县15478户城乡困难群众都领到了一次性价格补贴。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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