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直发到户
2011/2/17
根据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80元。为将资金及时兑现到户,屏山县民政局抓紧测算,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密切配合,在1月25日将886名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建国前入党老党员1名)补贴经费159840元直发到其个人账户。(刘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