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34万元让困难民政对象“参合”无忧
2011/2/17
今年珙县帮助全县困难民政对象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减轻大病医疗负担,提高全县困难民政对象健康发展水平,促进了新农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为把该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珙县民政局采取“资助参合参保,大病统筹救助”相结合政策。积极与新农合、医疗机构、在医疗救助上相互衔接,同时和全县16家医院签定协议,定点为民政对象服务,共同解决民政对象看病就医难问题。根据《珙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决定对2011年全县农村五保对象、精退人员、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共计11410人,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划拔给县新农合管委会,共为民政对象减轻经济负担342300元。(陈贵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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