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民政带给群众“十大惊喜”
2011/2/17
喜一:
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全县纳入城镇低保3151户4370人,共发放城镇低保金722万元,月人均补差140元;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对象9178户15009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990万元,月人均补差达55元。针对物价上涨,该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90元提高为230元。
惊喜二: 医疗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城市医疗救助困难群众276人,发放救助金94.79万元,年人均救助216.9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724人,发放救助金243.8万元,人均救助150.1元,基本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惊喜三: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洪雅县为全县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131.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每人50元,城市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每人80元,惠及全县1.5万名困难群众。
惊喜四: 及时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在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前,先从本级财政中垫资262.7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295人,每人150元,发放补贴64.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009人,每人100元,发放补贴150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150人,每人100元,发放补贴11.5万元;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2049人,每人180元,发放补贴36.8万元。
惊喜五: 春节前,筹集资金4万多元,走访慰问了42户城乡困难群众,3位百岁老人、13名优抚对象、7名贫困党员、驻洪部队及敬老院五保老人,并重点慰问了“8.19”洪涝灾害中因灾致贫户,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惊喜六: 向上争取救灾资金540万元,根据受灾情况组织群众恢复重建,保证受灾群众有房住;并购买口粮、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灾民安全温暖过冬。
惊喜七: 洪雅县民政局联系省防盲办公室和省肢体伤残康复中心工作人员,为该县符合条件的“三无”、“五保”对象29人实施“晚晴行动”, 其中,5人做了白内障复明手术,3人安装了假肢,5人安了助听器,10人配备了轮椅,9人配备了拐杖和手杖。
惊喜八: 办理收养登记10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次,同时免除了166名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丧葬费13万元。
惊喜九: 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686人次40.5万元,发放长寿补贴37人次1.59万元,为2116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重阳节期间慰问百岁老人8人、特困老人303人,经费达41.35万元。
惊喜十: 慈善助学,放飞梦想。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47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发放救助金14.58万元。(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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