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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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一站式”服务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2011/3/24

 

    近年来,叙永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从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改进救助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入手,创新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水平,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就医难的问题,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了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
    叙永县是一个山区县,现有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共约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596人,农村低保对象32362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019人,重点优抚对象3144人,散居在全县近3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为摸清情况,2008年,叙永县民政局对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分组进行了调查,建立档案。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执行的“本人申请、分寸审查、县局审批”的医疗救助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但存在着诸如“门槛费”过高、贫困家庭无力垫付先期医疗费用、报销和申请补助手续过于繁琐,47%的困难群众无力申请救助的行为能力等方面的问题,缺乏制度上的保障,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叙永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原则,积极探索新举措,完善措施办法,优化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
    科学合理地确定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救助。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对救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救助:全额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等4047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新农合的优惠政策;全额为城镇“三无”人员、重病重残人员及优抚对象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城市低保户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三无”人员定制门诊医疗卡,每年一次性打入300元的门诊医疗费,使特困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改进医疗结算办法,提高救助时效性。该县在全省率先实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和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建立网络平台,与25个乡镇医院、两个县级医院、县医保中心、县农合中心联网,实行网上补助报销和即时结算,变为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民政定期结算,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患病后无钱住院治疗的实际问题,救助更加快捷,资金运行更加安全,从而将好事办得更实。
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医疗救助的管理水平。为保证医疗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制定出台《叙永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叙永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政策,从政策上保证医疗救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民政、财政、卫生、劳动社保、审计等部门加强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医疗救助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以保障最大限度地用好医疗救助金。实行即时结算后,医疗费用支出费用比五年前明显减少。(实习记者 肖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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