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创新方式亲情服务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
2011/3/31
走进平昌县坦溪镇敬老院,600多平米水泥硬化的院坝内格外整洁。各式各样的游乐、健身设施整齐地摆放在院子的西侧,在初春和煦的阳光下,老人们转着转盘、打着秋千、玩着扑克,阵阵欢笑声在院子里回荡。 近年来,平昌县在全面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先后探索建立了农村散居五保对象“爱心责任”代养机制和农村敬老院“1169”规范化管理模式,对五保老人实行亲情服务,着力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目前,全县有5996人纳入供养范围,其中集中供养1240人,分散供养4756人全部实行“爱心责任”代养。 针对分散五保对象在医疗保障、基本生活、困难解决、行为监护等方面的供养难题,该县探索建立了农村五保对象“爱心责任”代养制,实行代养人提出申请书、代养人和代养五保对象签订代养协议书、县民政局向代养人制发爱心责任卡的“两书一卡”工作机制,采取干部代养、委托代养、亲友代养三种方式,对农村五保对象进行“爱心责任”代养。代养报酬实行精神鼓励和经济补偿相结合,乡镇给代养人颁发敬老荣誉证书,民政局颁发社会工作者聘书,县政府通过评比颁发模范敬老光荣匾。通过规范运作,代养双方关系融洽,对于促进五保供养社会化进程、发展孝道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该县围绕民主管理好、优质服务好、环境卫生好、团结互助好、思想建设好的“五好”目标,探索建立了“1169”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五保供养对象管理制、财务管理制、财产管理制、学习活动制、膳食管理制、卫生保健制、安全保卫制和供养对象外出登记制等9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理念,规范服务管理行为,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使农村敬老院真正成为五保对象的幸福家园,实现供养对象、供养对象的亲友和社会“三满意”。(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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