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落实救助体系 促进和谐民政
2011/4/14
近日,阿坝州出现持续大范围降雪和冰冻天气,给群众生活和农牧业生产产生了极大影响,阿坝州、县民政部门在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千方百计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当前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及时掌握、报告受灾情况,切实落实应急值守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了报灾及时、准确。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帮助和指导受灾地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了救灾及时高效。及时下拨和发放救灾资金,抓紧抢运、调配、发放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尤其关注五保户、低保户、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的生活和生命安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救灾资金投入,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作用;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搞好救灾物资储备,规范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 又讯 阿坝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标志着阿坝州城乡统筹,救助标准统一、救助类别统筹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该办法实施后,该州城乡医疗救助能力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有效提升。救助类别更为全面。集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为一体的全方位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助水平有效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标准统筹,类别统一,救助标准、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年救助最高标准可达到7万元,救助水平大大提高,有效减轻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大力改变救助方式。目前,该州城乡医疗救助均为救助对象申请,经村、乡镇、民政层层审批实行救助,救助时间长,程序烦琐。该办法实施后,全州将大力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改变传统资金支付方式,救助资金由民政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降低资金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极大的方便群众。 (阿坝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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