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让阳光照射农村低保户
2011/5/12
针对部分地方农村低保工作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放不足额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今年三月,宣汉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复核,规范个人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制度,并将拟审批对象进行村、乡、县三级公示。让农村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运行,让违规操作者无生存环境,确保低保政策落实到位。 宣汉县民政局要求,年内全县各地要将本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做到低保政策、对象、标准、水平“四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科学整合县乡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并将推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促进转业就业以及实施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生活性补助措施等单项政策有机地衔接起来,做到相互配套,努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全县各级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使困难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全面提高全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王先奎 祝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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