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得实效 社会组织大发展
2011/6/13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石棉县社会组织呈现出良性发展态势,数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明显提高。通过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使各类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业务范围更加规范合理,职能进一步明确,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层次有别、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自石棉县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始终把“双创”(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先进社会组织)、“双争”(争做优秀党员、争做优秀会员)、“四满意”(会员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作为开展活动的目标和中心工作来抓,并将此作为今后工作的长期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协会优势,成为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信息的传播站,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党员积极作用填补和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引导群众发家致富无思路、无项目、无资金、无技术、不懂市场的问题,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肯定和信任。 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广泛吸纳从业人员,缓解就业压力,为石棉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石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原则,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新形势发展要求有效途径,初步形成机制健全、运转有效的管理体系。 社会组织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大,在几年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发挥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业务主管单位责任人制度不断完善,有效地推动双重管理体制的落实。各类社会组织,将工作重点转向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质量。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对民间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加强登记管理工作。在现有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内,建立民间组织重大活动管理、年检规范、名称管理、宣传活动管理、先进表彰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采取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相结合方法,加强民间组织监管工作。开展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目前民间组织运作过程中问题暴露较多的财务工作进行重点规范和整治。 全县社会组织 发展中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不完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法规依据。现有的社团、民非两个条例立法层次较低,使得社会组织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社会组织缺少相应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影响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在社会组织中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税收减免等方面缺少系统配套的政策,限制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少数社会组织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二是管理监督工作相对滞后。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机构建设、人员编制、专项经费等与管理任务不相适应。三是社会组织资源缺乏统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分割太细,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存在分责不明等问题。 全县社会组织 发展的对策建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支柱之一,在利用社会资源和优化社会资源上,具有独特的吸纳、组合效能。事实证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具有人才、技术、信息和体制等方面的优势,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疏缓就业压力、反映公众诉求、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贸易纠纷、促进科教兴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建设和发展中,社会组织功能向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延伸,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开始发挥出社会融合“黏合剂”和社会矛盾“稀释剂”作用,为加快地方经济、科教、文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石棉县社会组织发展出现一个新的活跃期、发展期、提高期。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使社会组织尽快找到自身作用空间,将有助于激发社会活力。因此,社会组织必须要管理好、培育好、发展好。在抓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中,坚决依法管理,把好审批关,依法取缔、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非法组党结社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引导社会组织依照规定章程开展活动,不断完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一种新的良性结构体制,打破公益资源行政性垄断,培育开放、竞争性公益市场。石棉县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积极作用,开始承担越来越多政府移交出来的职能,既弥补了政府功能不足,又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组织发达,积极参与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的转移,有利于提高经济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利于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有利于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和实现社会成员有序政治参与。(姜大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