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老志愿服务推到前沿
2011/7/7
第二个“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
7月4日,四川省老龄办根据全国老龄办要求,今年10月将开展主题为“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敬老月”活动,下发《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以更高的要求,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展好第二个“敬老月”活动。 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叶路表示,去年10月,四川省已开展了第一个“敬老月”活动。全省各地围绕慰问老年人、老年志愿者服务、老年维权、老年文体和宣传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全面落实老龄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做实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敬老文化,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快速发展。叶路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各地要把开展好第二个“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要突出“敬老助老,从我做起”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创新形式,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人原则,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多为老人办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扎扎实实为老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让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个“敬老月”期间,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协调各级老龄部门和成员单位,组织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重点解决好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和灾区老年人困难,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社区”和“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活动。继续推动敬老爱老“六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百万职工敬老活动”、“青春助老服务行动”、助老助残家政服务、困难老人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助老惠老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老年机构和老年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开展老年优待维权与文体活动
各地老龄办、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围绕城乡养老保险、老年医疗和贫困老年人救助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等重点问题,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力度,切实把各项惠老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严密防范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地要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有凝聚力和有活力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特别要结合今年建党90周年,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开展有影响力、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大型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创新。同时,各地要注重基层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均衡发展,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大力开展农村、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动员全社会参与“敬老月”活动
要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组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展“敬老月”专题宣传,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紧迫形势,宣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宣传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宣传尊老、敬老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宣传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同时要扩大第二次“敬老月”的参与主体的范围,将活动延伸进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组织,倡导全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活动。 (朱晶晶 陶诚 特约记者 渠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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