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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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敬老格局  建设惠老之路

2011/7/21

——乐山市市中区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区纪实

 

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局长梁银凤(右一)、副局长李学英(左一)看望百岁老人

    乐山市市中区辖7个街道办事处、25个乡镇,总人口58万,其中60岁以上老人11.1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18 %,其中百岁老人57人。
    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跨越,构建和谐,针对全区老龄化逐年上升的趋势,始终坚持“全心为老、全民敬老、全力助老”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六个老有”目标,完成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实施一系列惠老措施,老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先后受到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省老龄办副主任渠崎等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第二轮创建敬老模范先进区”。


    加强党政领导 落实扶老政策
    健全三级老龄工作管理网络。乐山市大力开展第三轮省级敬老模范区创建活动,成立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并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局长梁银凤多次到基层调研和现场办公,为老年人解决一些重大或困难问题。
       加大投入保障老龄事业发展,夯实老龄事业发展基础。3年来,投入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设施等涉老项目资金达5000万元。同时大力引导和扶持村(社区),积极开展老年人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老龄事业发展。
    切实加强老年组织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老有所为活动,成立区老年人协会、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老年人科技协会、区关工委等“四老”组织,成立“老年助老扶少志愿者服务队”和退休老党员示范岗160多个。同时,全区老协会员积极关心社会事业,捐款捐物,3年来共募集善款26万余元,救助困难学生450人次。
    完善社会保障  实现老有所依
    扩大养老保障覆盖范围。全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8662人,3年统筹发放养老金5.03亿元。被列为全市首个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已有4.51万名符合政策的农村老人享受基础养老金,17.95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5%以上,实现老有所养。
    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覆盖率100%。目前老年低保人数约1万人,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建立五保财政供养机制。目前全区农村五保对象1662人,集中供养998人,月人均供养标准280元,供养率达60%。城市“三无”人员405人,每人每月标准420元。
    建立高龄补贴发放制度。对百岁老人补贴每人每月达到200 元; 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受惠面达3000余人。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扶助标准每人每年720元,发放人数达10675人。
    优化老年服务  实现老有所乐
    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晚年生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区、乡、村三级老年活动中心(站、点),投入5000余万元建设文体活动场所,有效改善了老人健身及休闲环境。投入1180万元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免费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目前,建成2个城区老年活动中心,32个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234个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举办老年学校145所,学员20798人,正在规划建设1个占地72亩、预计投资8000万元的大型综合老年活动中心。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3年来总投入2200万元,新改建养老服务机构5所,全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增至19所,床位达1800张。
    开展为老服务工程。投入资金1500万元建成32个乡镇(街道)、3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免费为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公共服务优待证19600人次,持证率达60 %;积极探索实施城乡一体化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加快社会化养老步伐;组织志愿者为社区老年人服务,受惠面达2000余人;由书记、区长带队,每年重阳节、春节坚持开展慰问贫困老人、百岁老人活动。
    加快医疗建设  实现老有所医
    强化医疗机构建设。全区境内共建成市级医院5所,区级公立医院4 所,私立医院5所,乡镇卫生院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 个,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学校企业医务室180 家。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医疗报销“一站式”服务机制,全区城镇医疗参保率在95%以上,新农保参保率97.5%,城乡老年人参保和支付率达100%。
    开展“送医下乡”活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每年举办老年保健专题讲座100余场,邀请保健知识专家为老年人传授健康知识。对全区百岁以上老年人上门体检,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88960份,建档率90 %以上。建立三级老年人慢病随访队伍60个,共随访老人近10万人次。
    落实优待规定  实现老有所保
    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在医院、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优待窗口,为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爱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大力开展争创基层老年之家活动,已有6个乡镇(街道)创建为老年之家。
    做好涉老案件工作。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三级老年维权网络,对老年人信访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3年来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为218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公证300 件,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老年文教活动。按照就近、便利和安全的原则,以夕阳红公寓为载体,整合教育、医疗、文体和养老等优势资源,兴办“嘉州老年大学”、“柏杨街道社区老人活动中心”、“老人健康教育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集中式服务,在“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的养老新模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敬老氛围
    积极开展老年法规宣传。将老年法的主要内容列入“五五”普法教材,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先进典型、工作动态,以宣传车、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敬老院、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各类媒体共发表稿件200余篇,做到家喻户晓。
    大力开展敬老模范评比活动。全区有3人被评为全国、省、市“孝亲敬老之星”,4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全市敬老模范单位,12个乡镇(街道)、70个村(社区)被评为区敬老模范单位,1500多人被评为敬老先进个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该区将推进老龄事业快步发展,不断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把创模工作做好,把关爱老年人的各项实事办好,使老年人更好地颐养天年。(记者 曹世兰 黄子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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