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和谐雨城撑好“救助之帆”
2011/8/18
——雅安市救助管理站侧记
有一种生活,没有体验过,无法了解那种艰难;有一种眼神,没有遇见过,无法感受那种渴望。各个城市总有一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属于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时常风餐露宿、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地生活。在雅安市也不例外,雅安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陈小景带领全站一班人,始终坚持爱心传播者的理念开展救助工作,不但为受助对象提供生活救助,还向受助对象提供心理救助,让他们感受到爱的温暖。 当记者走进雅安市救助管理站这座依山傍水的院落时,只见院里停着两台贴着“救助专用车”标识的汽车。二楼一间办公室里有几名群众正在与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交谈,亲切地握住工作人员的手,嘴里说着感谢的话语,身后坐着一位神情有些恍惚的老人。记者上前打听后得知,这位老人前些日子离家出走流落街头,后被雅安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带回了救助站,工作人员对老人悉心照料着。由于老人说不清楚家住哪儿,工作人员便帮助老人四处打听,最终帮她联系上了家人。 一张办公桌的玻璃下压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小男孩在阳光下笑得一脸灿烂。救助站高主任笑着说,这是我们去年救助的一名流浪儿童,名叫何川学,在救助站的帮助下落实了户口,已经回到汉源老家上学,像其他孩子一样快乐的生活着。 据悉,雅安市救助管理站改建于2003年,现有工作人员14名,每年可救助流浪乞讨求助人员1000名左右。陈小景站长向记者介绍,近年,在雅安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下,救助站建立了救助对象备案制度,对求助人员和受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及时整理归入档案;建立受助人员学习制度,向受助人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受助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勤劳意识;建立重大事故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受助人员财物管理制度、作息制度以及卫生防疫制度,做好站内卫生防疫工作。 救助站严格按照相关社会救助条例,对受助人员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实行开放式管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实行监护式管理,其中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70岁以上自理困难的老人,由工作人员照料。救助站发给受助人员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所在单位的交通费,或亲自送受助人员到达目的地。无行为能力不能自己返乡的受助人员,救助站负责通知流出地民政部门接回。对于找不到家、无行为能力的痴呆傻等受助对象,救助站派送到社会福利院供养。 为确保受助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力救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雅安市救助站的工作经费从最初的每年8万元增加到38万元,大大放宽了救助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激发工作热情。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与当地防疫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在实行救助时确保施救和被救人员的身体健康。由于雅安地处少数名族交汇处,时常遇到与受助人员语言不通的问题,救助站就与当地民宗局达成协议,协助与少数名族受助人员的沟通交流,使其得到及时的帮助。(本报记者 邓霞)

陈小景带领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上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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