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政部门全力应对旱灾
2011/8/25
持续高温天气导致泸州市旱情严重,大面积地区达到重旱标准,山火频发,人、畜饮水困难。对此,泸州市民政系统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应对灾情。 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泸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为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组,明确救灾工作重点,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任务。 加强应急联动。各级民政部门每天与受灾严重地区的灾害信息员直接联系,随时掌握旱情。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监测灾情发展,掌握各项数据,分析评估灾害损失,并针对久旱后暴雨洪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积极做好防范措施。 加大物资储备。各级民政部门紧急储备救灾帐篷、衣被和大量饮用水,并与粮食部门和大型食品加工企业签订方便食品供销合作协议,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迅速按照指定位置投放食品,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临时过渡生活需求,确保灾区生活稳定。 加大临时救助。开展夏荒受灾群众缺粮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市、区、县将及时安排本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对受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发放必要的救灾物资,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积极动员社会捐赠。通过泸州市慈善总会,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书,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抗大旱,献爱心”活动,重点解决高海拨山区缺水、缺粮问题。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市财政局联合,将该市灾情专题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强化应急值班。各级民政部门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开通应急值班电话,明确应急值班工作职责,确保第一时间收集掌握灾情信息,进行灾情分析评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曾涛 武瑛 庞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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