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扎实有效
2011/9/22
从今年1月1日起,阿坝州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157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61元,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依照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人数计算,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40元。同时,大幅提高大骨节病患者社会救助水平,在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基础上,Ⅰ度、Ⅱ度大骨节病患者分别将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0元、15元的标准实施分类救助,每人每月将分别领取到77元、82元的农村低保补助资金;Ⅲ度患者生活补助金将达到每人每月250元。将Ⅰ、Ⅱ、Ⅲ度大骨节病患者分别按照不低于180元、300元、650元的标准实施医疗救助,在去年救助水平上人均增加10元。 目前,阿坝州城市低保保障51250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5410.7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75.1元。农村低保保障16837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813.38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77元。实施城市医疗救助259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20.5万元,依照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62.2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1726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10.2万元,依照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95.6元。(阿坝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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