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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会。会议部署了全区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相关的审核认定等工作。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凡是符合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不享受),中央财政拨款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李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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