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五确保”助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2011/10/20
今年以来,眉山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了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互救互助能力。 制定方案,确保目标清晰。年初,根据省民政厅要求,结合眉山市实际,确定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各区县积极协助社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活动开展。 成立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市、县(区)民政部门和创建社区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民政相关负责人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创建活动作为重要民政工作之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加大投入,确保经费到位。眉山市民政局为每个区县拨付了10万元创建经费,各区县民政又增补了1—3万元的经费,专项用于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减灾公共设施配备、灾害应急演练等。 强化指导,确保创建标准。为确保各社区创建活动达到“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该局派出指导小组深入各社区指导创建工作,结合各社区特点制定细化标准,在逐一落实“标准”的基础上,力求突出各社区自身的特色。 积极引导,确保共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争取政府重视,积极协调部门配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主办、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眉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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