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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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乡低保实施“六化”确保健康运行

2011/11/3

    本报讯 为构建规范化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切实保证城乡低保工作健康运行,青川县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建设好。
    实施城乡低保工作运行规范化。严肃对待城乡低保这项事关全局的大事,严明城乡低保应遵循的原则、政策,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工作规程,严把城乡低保运行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确定人均收入项目、核定指标上,坚持统一标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下大力气,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
    实施城乡低保工作网络化。按全省建立城乡低保、五保信息数据管理平台的要求,建立县、乡城乡低保管理网络,加大城乡低保信息存储,利用网络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实施城乡低保工作监督公开化。民政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城乡低保工作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乡村两级设立固定公示栏,及时公示城乡低保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和享受低保的时间、低保金数额。县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了解基层实情,及时调查处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实施城乡低保工作评价指标化。建立层层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各乡镇的目标考核。乡镇将低保工作量化成指标与村(社)干部的报酬相挂钩。
    实施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明确化。县、乡、村各级严格履行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的职责,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要逐级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乡镇政府严把政策关、人口关、入户核查等关键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工作责任到人,出了问题追究到人。
    实施城乡低保工作检查制度化。县里每半年对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实行定期复查和年审制度,村级评议小组每年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查。乡镇每半年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进行一次重点复查。县民政部门定期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状况进行抽查,每年对低保对象全面进行一次年审。(青川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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