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集中整治违规违纪办理低保行为
2011/11/10
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渠县民政局获悉:由渠县监察局、渠县民政局联合发文开展的整治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已于2011年11月2日开始,将利用两个月时间,重拳出击,根治全县城乡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操作、吃拿卡要等痼疾。 据渠县民政局局长易雪梅介绍,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城乡低保申报、审核、审批程序,根治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操作、吃拿卡要等行为,全面落实低保工作责任制,实现“阳光低保”。重点整治村、社区和乡镇负责低保审查审核的机构及工作人员在低保办理过程中不坚持原则,滥用职权,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违反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索要、收受申请人钱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随意刁难申请人;对申请人故意搪塞、推诿、态度生硬、服务意识差;对申请人出据假证明或明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而不认真调查取证,故意丢失、损毁、涂改相关材料;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及时告知、取消、举证;所在辖区涉及低保的上访量大,工作质量低、群众综合评价差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乡镇为组织单位,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村、社区从事低保办理相关人员学习低保有关政策、规定。第二步:根据专项整治通知逐条查找存在的问题。第三步:落实整改措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整治活动期间,渠县监察局和渠县民政局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凡群众举报的有关城乡低保办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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