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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四举措”切实加强社区建设

2011/11/24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社区“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点办事”的问题,威远县四举措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抓好社区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威远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威远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协调整个建设工作。县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积极做好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形成抓好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通过全县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选举出一批素质好、文化高、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选齐配强社区干部队伍,解决了“有人办事”的问题。
    完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全县进一步加大社区各项经费投入力度。社区干部报酬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居民小组长报酬按城市社区200元/月,场镇社区165元/月的标准执行;镇财政按城市社区6000元/年,场镇社区4500元/年的标准给社区拨付工作经费;凡给社区委托工作的单位,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社区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
    加强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有地点办事”的问题。目前全县已有11个老城区社区完成建设,占任务的33%;6个新建社区中已有1个完成建设任务并已投入使用,有2个正在建设中,有3个已纳入建设规划。(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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