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加大力度 全力确保民政民生任务完成
2011/12/15
本报讯 今年以来,高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宜宾市民政局关于民生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大力度,全力确保各项民生任务完成。 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户生活保障、城乡医疗大病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落实、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四项民政民生工程工作,高县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具体实施措施,成立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规范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充实民生工程联系人,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工协调,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四项民生工程政策和业务,要求大家进一步增强做好民生工程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认识。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召开不同形式的宣传动员会议,深入镇(乡)、村、户进行广泛宣传政策,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果,向社会宣传,增加透明度,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严格政策、发放到位。严格管理要求,实行张榜公示,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资金发放方式,各项待遇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经过全局上下的努力,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工作均取得较好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162.2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210.34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7.48%;发放农村低保金1299.9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77.38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91%;累计发放城镇医疗救助金86.45万元,人均医疗救助172.11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2.94%;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345.21万元,人均医疗救助236.93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69.24%,改建敬老院一所,新建慈善爱心超市4个,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民政民生任务。(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