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 超额完成2011年民生目标任务
2012/2/2
本报讯 2011年珙县把强化民政民生工程纳入重点工作来抓,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城市医疗救助。全年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53.12万元,累计救助人数7821人次,以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救助189元,完成下达指标任务的135%。 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全年共支付农村医疗救助金201.3 万元、15380人次,其中:资助新农合11410 人34.23 万元,以享受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总人数10762人计算,人均为195.4元,完成下达指标任务的139 %。 爱心慈善超市建设工作。全年建立5个爱心慈善超市,现已建成投入使用,完成目标任务的166.66%。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全年全县共有4945户7654人享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240元/月。累计发放保障金1810.4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77元,完成指标的113.9%。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1年12月,全县共有5375 户,9335人享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320元/年,累计支农村低保金770.75万元,月累计人均补差70.5,完成标任务的113.71%。 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认真贯彻国务院《五保供养条例》。截至12月全县共有五保对象1427人,其中农村散居396人,月供养标准150元;集中供养1031人,集中供养率达72.25%,月供养标准260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纳入了供养范围的五保对象,1—12月发放五保供养金390.91万元。(陈贵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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