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 确认身份,烈士子女将领补助
2012/3/5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部分烈士子女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要求,近日,江油市民政局认真开展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登记工作。 据了解,凡为江油市户籍,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均可享受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每人每月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的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起计算。 江油市民政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人员身份核查认定、数据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相关人员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准确地界定好申报人员的身份,做到不错、不漏、不留死角。认定工作结束后,江油市民政局将把有关数据报送绵阳市民政局,待专项资金下拨后落实相关待遇。(江油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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