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明为契机 宣汉县力促殡改
2012/4/2
本报讯 宣汉县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重视程度不够,殡葬执法不严,火化率低”等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以“壮士断臂”之决心,狠抓殡葬管理工作。 宣汉县政府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全县54个乡镇和27个县级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领导机构。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殡葬改革,紧密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履职尽责,抓好殡葬工作,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凡因工作不力,对殡葬改革和殡葬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考核,并追究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者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年终综合评优资格。对拒不执行殡葬法规和政策的,将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强力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王先奎 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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