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提高老红军生活待遇
2012/6/18
本报讯 老区巴中,曾经是川陕革命根据地中心地带,当年有12万多人参加红军,4万多人英勇献身。目前健全的老红军仅300多人,这是一笔宝贵的政治资源。巴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他们的晚年生活,在建立关爱帮扶、生病探望、生日祝贺、节日走访、离世吊唁等制度的基础上,目前又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提高老红军生活待遇。
一是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从2012年1月起,每月为离休老红军、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增发生活补助金700元;二是改善住居条件。根据“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标准,对破旧房屋进行维修改建;对危房进行选址重建;三是保障医疗待遇。建立老红军医疗保健制度和“医疗绿色通道”,为每一位老红军配备一位专(兼)职保健医生,定期不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其生病能及时诊疗;四是提高报销标准。在乡老红军、在乡西路红军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红军失散人员按照新农合政策,在县(区)内非营利医疗机构住院的,减去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部分,按100%比例报销费用。(吴坤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