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2012/11/5
——攀枝花民政事业繁花似锦
民政事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肩负着光荣使命,承担着重要职责。
“十一五”以来,攀枝花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务实苦干,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殡葬管理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防灾减灾设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救助设施、军休军供设施以及婚姻殡葬服务管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社会发展“稳定器”、改革调整“减震器”、社会公平“调节器”的积极作用;攀枝花市东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区”称号,全市还有一大批单项民政业务工作、民政窗口单位受到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表彰、表扬。
而这一切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得益于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民政干部心系群众、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倾情奉献。
为民解困 保障民生
民政事业是联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其根本基点就是“为民”,全部职责也是“为民”。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都要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很多都要通过民政工作来传递。“十一五”以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民生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了一系列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改善民生做出了极大努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几年来,攀枝花市救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灾情信息网络初步建成,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以来,该市完成6个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项目建设,创建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累计下拨各类救灾救济资金5.46亿元,发放救济粮5000余吨,下拨救灾棉被3.72万床,调运救灾帐篷3.2万顶,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7万人次,冬春生活救助59万人次,重建农房和维修加固农房6.5万户,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困难群众得到更好保障。攀枝花市逐步建立起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民政救助保障的对象基本覆盖了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受灾群众、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民政救助制度初步实现了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互相衔接。“十一五”以来,累计投入市级以上资金4.77亿元,有效救助了35.4万人次经常性救助对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2万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870人次;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为全省之首,其他救助水平也位居全省三甲之列。
双拥情深 军民和谐
民政肩负着抚恤优待、复退军人安置、“双拥”共建等重要职责,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十一五”以来,攀枝花市各级民政组织积极主动为驻攀部队和广大官兵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更好地凝聚军心民心。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建立健全多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机制。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载体,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深入持久开展拥军活动,引导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拥军优属,不断拓展了“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努力提升了“双拥”共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该市认真执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和优抚对象补助建房等政策,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生活难和住房难等问题。“十一五”以来,累计下拨各类优抚经费4520.15万元,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达1.74万人次。同时按标准及时兑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偿金,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十一五”以来,累计接收退役士兵1987人,安置率达99%,接收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56人。
攀枝花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双向纳入”,纵深推进“四个一”工程,形成了军地互相支持、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和送医、送药到军营活动,切实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和军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在“8·30”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面前,驻攀官兵冲锋在前,抢险救援,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涌现出“攀枝花卫士”——杨磊、刘先东等一批英雄人物。经过全市军民的不懈努力,该市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军政军民团结局面更加巩固。
组织建设 坚强有力
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推动社会协同、引导群众参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攀枝花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增强了社会活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全市共同建设努力下,攀枝花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村(居)务公开、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形成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十一五”以来,该市组织指导全市352个村、132个社区圆满完成了第七届、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均达到98%以上。有效治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4个,乡镇政务公开面、村务公开面均达100%,规范面达95%。全市44个乡镇已有36个乡镇被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15个乡镇被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仁和区被命名为“四川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
这里的城乡社区建设得以全面推进。该市坚持将城乡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132个城市社区全部建有“一站式”社区服务站,办公用房平均面积达342平方米,公共活动场地平均面积达520平方米,建立便民服务网点1900余个,软硬件服务设施水平居全省前列。通过努力,东区成功创建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西区成功创建为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活动,在全市352个村委会中,有251个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所有农村社区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形成服务网络。
攀枝花市各县区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城市居委会干部的基本报酬平均标准达到1500元/月,工作经费平均达到1.6万元/年,并率先在全省全面落实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村委会干部补助标准为省政府确定的最高档次,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为5000元/年。
服务基层 全民实惠
服务基层是民政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民政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上。攀枝花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重视和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建设,能够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把精力集中到基层,把力量投放到基层。“十一五”以来,全市社会管理服务有效,公共服务保障的水平稳步提升。
全市社会福利设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建成了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多位一体的仁和、盐边、米易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完成29所农村敬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全市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床位总数从2006 年的1000余张增加到2011年的3000余张。
同时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福利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实行70岁以上老人持IC卡免费乘坐城区公共汽车政策。坚持为城镇低保“空巢”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东区湖光社区、西区巴关河社区创建成为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一类)。结合全市冬季阳光康养基地建设,正在抓紧编制《攀枝花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和《攀枝花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2-2020)》。
该市的慈善事业也得到稳步推进。慈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全市五个县区和市本级成立了6个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进一步规范,慈善帮扶能力不断强化,慈善救助途径进一步拓宽,慈善文化氛围持续提升。在“十一五”以来的历次重特大自然灾害中,全市慈善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为灾区群众募集善款,其中“5·12”汶川大地震接收捐款680余万元,“8.30”地震接收捐款3000余万元,“4.14”青海玉树地震接收捐款440余万元;在今年倡议组织的“在同一片蓝天下”系列慈善活动中,发放助学金446.29万元,资助914名寒门学子圆了大学梦。
此外,攀枝花市的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其它公共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总结经验·“复制”成功】
攀枝花市的民政事业在短短的几年里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发展经验是弥足珍贵的,需要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攀枝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说:“几年来,我们的一条根本经验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就是这四个坚持,引领着攀枝花市人民走向富强,走向幸福的明天。
● 始终坚持把民生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重点。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改善民政事业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乡社会服务工作层次,拓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领域,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 始终坚持在科学发展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坚持统筹城乡、和谐共进,逐步从保障困难群体的生存权益转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农村转到城乡并重,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过程中不断拓展民政的职能和作为。着力加强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参与水平;积极支持社会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更加注重扩大公共服务,更加注重完善社会管理,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传递到服务对象手中,把实惠和服务送到工作对象家中,进一步打牢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根基。
● 始终坚持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为发展主路径。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又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民政事业社会化方向,大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聚集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 始终坚持把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作为发展己任。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慈善事业在培育和谐精神、强化和谐意识、建设和谐文化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突出。民政开展的慈善捐赠、社会福利、尊老爱老等工作,对于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对于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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