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动 跨省市合作
2013/11/18
毛某母子被妥善安置在剅河镇卫生院
日前,雅安市卫生局函告市民政局《雅安市人民医院关于未成年人毛某产子的情况报告》。报告中说,雅安市人民医院在8月26日晚上接诊一名未成年产妇,但是产妇至今无人监护陪伴。
毛某今年15岁,未婚,湖北省仙桃市楼和镇谢场村人。她称孩子的父亲是其在湖北的前男友,孝感市孝南区人。在与她的父亲联系之后,他拒绝前来接领毛某母子。
市民政局接到市卫生局的函告后,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毛某的产子救助保护工作。随即联合雅安市人民医院、 雨城区公安局对岩派出所、市救助管理站一起商量如何救助毛某的办法和安排相关工作。在仔细分析和讨论后,发现救助工作存在很多实际的困难:母子出院后去向的问题,市救助站基础设施简陋,难以满足产妇及新生儿的生活居住条件;住院后母子的安全问题,据医院给出的报告,毛某仅怀孕七个月,属于早产,临时安置风险较大;母子的监护归宿问题,父亲远在湖北且不愿接回。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履行其子的监护职责,护送回湖北后母子俩监护安置等问题难解决。
综合上述情况雅安市民政局,市人民医院,雨城区公安局对岩派所、市救助管理站四部门联合,各司其职。首先市人民医院全力救治未成年人毛某,帮助她顺利产子。并保证孩子和母亲的身体健康。经过医院积极救治毛某于2013年8月27日0:53顺娩一男活婴。新生儿心肺复苏后转入NICU监护治疗。
然后,市救助站及时探望,了解情况。在向医务人员了解情况之后,市救助站向市民政局报告情况,商量救助事项,确保救助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又合情合理,把毛某母子安全送回到监护人身边。
其次,市民政局努力和湖北省仙桃市相关部门沟通,商量毛某回去之后的接洽和安置工作。制定详细的护送实施方案,确保母子在护送途中的安全。
2013年11月1日,雅安市民政局,市人民医院,雨城区公安局对岩派所、市救助管理站四单位共同参与护送,各司其职: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市救助站负责护送途中生活保障及交接工作;市人民医院负责新生儿途中身心安全,提供医疗保障;雅安雨城区公安局对岩派出所负责途中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天仙桃市救助管理站、郖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前来武汉市天河机场接机,按照仙桃市救助管理站和郖和镇工作人员的安排,下飞机后径直将××母子护送前往仙桃市郖河镇卫生院。雅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姚科长在郖河镇卫生院主持召开护送交接仪式,郖河镇党委宣传委员、仙桃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姚科长感谢仙桃市救助站、郖河镇政府在救助毛某母子事件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并现场完成交接手续和移交相关救助档案资料。护送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回访,毛某母子已经顺利回到家中,救助工作圆满完成。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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