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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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全面完成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2014/1/13

  2013年12月下旬,由甘孜州白玉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5位副县级领导带队深入阿察、麻绒、安孜、章都、山岩、热加、纳塔、麻邛、河坡、盖玉、绒盖、辽西12个乡镇对“1·18”5.4级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验收,经自查验收合格后向210户农房恢复重建户兑现了367.5万元的建房补助资金。标志着甘孜州白玉县全面完成“1·18”5.4级地震灾后210户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实现了州县党委、政府提出的在2014年“元旦、春节”前完成农房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上了安全、经济、实用、节俭的永久性住房的目标。

  2013年1月18日20时42分,甘孜州白玉县发生里氏5.4级地震,造成该县麻绒、阿察等12个乡镇210户农房倒塌和严重受损。白玉“1·18”地震发生后,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白玉“1·18”地震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指挥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多次选派工作组、抽调专家和技术力量赴受灾乡村、受灾户家里一线加强指导,并安排部分专家长期驻扎灾区全程指导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面对重大自然灾害,坚强勇敢的灾区人民挺起不屈的脊梁,在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甘孜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带领灾区各族干部群众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缺氧不缺志、苦干不苦熬”的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重建、依法重建、高效重建、廉洁重建、和谐重建”引领推动工作。为确保受灾群众早日住上坚固安全的新房。2013年5月,甘孜州白玉县启动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以来,多措并举稳妥推进农房灾后重建工作。坚持统规自建,由重建农户出资,政府统一规划并全额投入基础设施和风貌打造资金、对农户给予建房资金补助、进行协调监管,农户自己组织建房,村委会统一打造风貌。在恢复重建中突出民族性、注重共享性、提升发展性。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州县民政、城建、农业、林业、国土、防灾、金融等部门在州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任务倒排、责任倒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了工作合力。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在恢复重建的各个环节听民意、聚民智,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重建积极性。灾区干群发扬齐心协力、勇于担当、敢打硬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克服险阻,经过近7个月的艰辛努力全面完成210户农房恢复重建任务。

  甘孜州白玉县“1·18”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进展快、效果好。领导重视是关键。灾情发生后,在州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县民政、建设等部门及受灾乡镇始终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牢牢抓在手上,不论从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的落实,还是从重建款物的发放、重建进度的跟踪检查,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情系百姓的执政理念,各级领导干部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保证了农房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群众主动是基础。受灾重建户既是农房重建工作的主体,又是直接受益者。如果受灾群众不能主动重建,不能积极想办法重建,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完全顺利落实到位,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也就不可能快速有序地完成。必须充分发挥受灾群众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要我建房”为“我要建房”,在恢复重建中发挥主体作用,挖掘自身的潜力和资源,才能全面、迅速、有序地实施农房重建。政策资金是根本。该县210户重建户中,有152户农户在地震前属于贫困户和特困户,资金生活能力非常有限,如果没有国家的建房资金补助,这些困难户的建房根本无从谈起。同时,如果没有政府协调土地、林业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绝大多数重建户的建筑面积将会缩减,重建时间将会延长。督查督办是保障。在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中,不论是党政班子成员,还是乡村组干部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农户,深入建房户现场抓好督促指导,主动帮助建房户解决实际困难,督查建房质量,掌握重建进度,确保了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甘孜州白玉县“1·18”地震灾后农房重建采取统一规划、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的方式进行。及时将建房补助兑现到受灾户手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据悉,此次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为17500元/户,累计兑现了367.5万元的建房补助资金,资金构成为:民政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210万元、民政救灾应急资金100万元;红十字会“1.18”地震捐款18.5万元;地方财政补助39万元。

  (吴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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