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救助站:创新救助模式 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014/3/31
今年以来,巴中市救助管理站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和“自愿求助、主动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24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救助管理各项工作,积极探索流浪乞讨救助新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本着“无偿救助,应助尽助”的理念,在做好来站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同时,还走上街头,积极救助、主动救助,对尚未来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劝助,发放以用水、食品和衣物等。市救助站要求每周流动救助不少于两次,重大节日、会议期间进行全天流动救助。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动员救助站全体工作人员,分组加强流动救助,深入街头、繁花地带、主要街路口、火车站、汽车站等,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和站内滞留人员发放饺子、包子、粽子、月饼等节日食物。让他们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节日的欢乐、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畅通长期滞留人员安置渠道。为解决长期滞留流浪人员安置这一难题,市救助管理站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多次找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多次找社会福利机构协商。我们在得到市民政局支持的前提下,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安置滞留流浪人员办法,有效解决长期滞留流浪人员无法安置问题。截止目前,市救助管理站将无法查明家庭地址、身份信息、长期滞留的40余名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安置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恩阳区下八庙敬老院,并顺利完成交接手续。
准备建立辖区户口的流浪乞讨人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辖区内职业流浪乞讨人员治理一直是该站工作的难题,今天送走了,明天又回来了,甚至有的乞讨人员说话口气还很强硬,该站又没有强制措施。对此,该站将请示市民政局出台市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意见,为其落实城乡低保、五保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将乞讨行为控制在基层。(孙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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