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市:打造具有民政特色的专科医院
2014/6/23
自贡市精神病人康复院为自贡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位于自贡市贡井区虎头桥。康复院历史悠久,集医疗、科研、预防于一体,以精神治疗为主。院内设有各类专家,多名职工,医疗设备齐全,康复院还积极开设各类特色治疗项目,着力打造一流服务。长期以来,康复院承担着全市城镇“三无”对象中精神病患者、痴愚人员的收养治疗康复以及流浪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全院占地面积7000多平米,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其中病房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设定床位200张。内设办公室、医保科、医务室、护理部、后勤部、四个病区以及检验、药房等部门和辅助科室,在川内享有一定盛誉。
建院二十年来,自贡市精神病人康复院在省、市民政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从单一的精神病人管理逐步实现了精神疾病的诊断、医疗、康复和管理的综合发展。2008年,投资近千万元新建病人住院楼及食堂5000平方米,新增床位120张,开放床位达260张,大大改善了病人的医疗、护理和治疗的条件。
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纲要(2008-2015)》要求以及市民政十二五发展规划,康复院积极创新发展,立足民政,突出医疗救助服务的特点,加强医院职能的发挥;抓住机遇,加快医院的建设步伐,着力打造具有民政特色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服务质量优秀,服务资质合格,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结果安全,医疗操作标准等目标;进一步加强职工的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夯实各项基本工作;进一步拓宽医疗服务渠道,积极创新发展模式,更好的实现两个效益的增长。 (本报记者 李彭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