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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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对“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014/7/7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达川区为确保“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全区困难群众,近日,达川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民政局、区惠民帮扶中心等单位抽调1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在“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全区各地均按规定对应纳入救助范围的群众基本都给予了救助。群众知晓率低与实际救助率高存在矛盾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村(社区)、组未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十大民生救助制度”政策,没有将“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具体内容和办事流程进行张榜公示,领回的宣传资料也没有分发给村民。村(社区)、组干部工作的方式欠妥,大部分村(社区)、组干部认为本村(社区)、本组群众的情况自己非常清楚,确需救助的便通知其申请办理,导致很大一部分困难群众虽享受了民生救助,却不知晓“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相关政策。

  对督查发现部分乡镇在实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工作存在的问题,达川区委目督办、政府督查室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制作“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宣传专栏,同时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群众大会等多种途径,利用赶场天和各类宣传活动,采取专题宣传、搭车宣传、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宣传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的内容和办事流程,特别要解决好村(社区)、组干部到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宣传问题。区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让“十大民生救助制度”深入人心。要确保公布的救助、投诉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安排专(兼)职人员值守接听,统一制作的救助、投诉电话公示牌,张贴到居民集中居住地和交通要道等醒目处,方便群众遇事随时能找到救助、投诉电话号码。对收到的救助申请,要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条件审核和研究上报。区惠民帮扶中心对接收的各类救助申请,要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及时研究,已通过审批和未通过审批的都要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区财政局要及时拨付相关救助资金;区信用联社要准确将十大民生救助资金按受助对象及时打卡直发,不得拖延、漏发。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民政经办人员要不断熟悉业务,主动下村到户了解民情,主动为需救助的群众办理救助手续,确保应救尽救。要严格救助程序,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救助对象上报资料的初审。同时,对需公示后上报的必须先公示再上报,对审批后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惠民帮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十大民生救助资金的管理,区纪委(监察局)、区审计局要加强十大民生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将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确需救助的“刀刃”上,确保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去年7月,达川区制定出台 “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并在全区全面实施,目前已惠及5万多名困难群众。  (吴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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