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退役士兵安置“四到位”
2014/8/18
纳溪区坚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相关问题,并及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安置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调各级责任,确保了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安置措施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就业服务到位”。
针对今年符合政策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达19人,安置任务重、要求高、困难大的实际情况,纳溪区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措施,采取双向选择、特长优先和积分优选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将19名退役士兵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并要求各接收安置单位搞好传、帮、带,确保岗位安置退役士兵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结合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地方补助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区政府注重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区财政部门克服资金困难,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了安置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所需资金7200620元及时足额到位,并及时建立退役士兵个人账户,通过银行将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
同时,重视组织搞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采取集中宣讲政策与个别思想疏导相结合等形式,引导动员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实现了退役士兵政策知晓率100%,有培训意愿退役士兵参训率100%,培训结业获得“两证”率100%。通过承训学校推荐就业、区上举办现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举措,退役士兵就业率达98%以上。(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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