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试行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2014/9/15
近日,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制作发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指引》。作为枢纽组织发布的行业试行标准,《标准指引》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术语定义、工作原则、组织管理、实施流程、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等,适用于政府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公益性养老服务项目。
在服务对象确定上,为具有遂宁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老人提供助餐等居家服务,主要包括困难家庭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独居、空巢、孤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老人。今年约服务老年人口的6%左右,全市安排了1200万元资金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实施,其中省财政资金占35%。
在服务内容提供上,该市在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主要实行“6+1+X”套餐式服务。即满足服务对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娱六项基本服务,要求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注重引领社会服务志愿组织和队伍参与服务。同时,在试点阶段,鼓励各区县和相关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在老年人精神慰藉、家政预约、健康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更好地服务于民。
《标准指引》指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规范的社会化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支持型养老机构及老年社会工作机构等可承接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指引》是遂宁市首个针对居家养老提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据了解,在标准体系建设中,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要依据了四个原则:有利于率先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提供借鉴;有利于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培育,通过项目实施培育一批成熟的社会组织;有利于建立以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工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队伍;有利于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路径,为政府职能转移和社区服务社会化提供经验。
【链接】
促进“9073”养老服务格局的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是基础。2014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事项列为了19件民生实事范围,以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支持服务。为发挥财政资金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的服务机制,遂宁市民政局在第五期福彩“公益创投”中编列了“社区居家养老配套服务套餐研发计划”项目,将此项工作交由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头、遂宁市社会组织总会等相关组织参与,制定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遂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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