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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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学政策好落到实处很重要

2015/6/8

——中江县青市乡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纪实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困难,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在校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中江县青市乡中心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成立机构 建章立制

  学校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管理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校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了严谨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学生资助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切实推进和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规范程序 落实政策

  为切实落实扶贫助学政策,学校加强政策各个环节的落实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利用家长会、周前会、班会、校讯通等把国家的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让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内容,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好资格认定,班主任地对本班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如实填写《中江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做好组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到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加强班内讨论,班主任组织班干部或全体学生讨论本班分配方案,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讨论,拟定提名名单供任课教师讨论;落实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生活费的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审核通过的学生填写登记表,将申请表附上;进行校内公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予以公示,同时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以上;落实申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发放补助,县教育局对发放名册进行复核后,将生活补助费委托邮政储蓄银行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个人账户上;进行资料归档,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位后,各班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名册》交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然后上交学校统一装订存档。

  几年来,该校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操作规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身上,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陈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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