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里有了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点
2017/8/24
成都市实行“一家一户一岗位”服务管理模式,服务全覆盖
本报讯 近日,成都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在村(社区)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利用基层服务平台,为军队退役人员提供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帮扶解困、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精神抚慰、人文关怀、纠纷调解,实现服务全覆盖。逐步落实“一家一户一岗位”服务管理模式:“一家”通过建立“军队退役人员之家”,为他们提供诉求反映渠道、创业交流平台,增强军队退役人员的归属感;“一户”通过建立党政领导与军队退役人员联系户制度,为他们提供一条直接向党政领导反映诉求的畅通渠道;“一岗位”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两新”组织为军队退役人员提供就业和创业岗位,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一人一策”、“—人—专班”工作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强化涉军退役人员权益保障,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把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之内,全力推动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符理工作上新水平,全面建立和完善集精神鼓励、政策宣传、物质扶持和困难帮扶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建设,使军队退役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市政府已经将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双拥考评和工作绩效考核范畴。
《指导意见》要求在村(社区)要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点),设立明显的标识标牌。在街道(乡镇)、村(社区)实行联络员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宣传能力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长、优抚对象、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联络员,探索和逐步实行由民政局统一颁发聘书,实行持证上岗、两年一聘的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还要求建立军队退役人员台账,完善信息平台。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军队退役人员的分布数量,済楚政策落实情况,淸楚现实思想情况,清楚实际生活情况,清楚服务需求情况。对生活有困难的军队退役人员及家庭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支持通过成都市“退役军人关爱援助专项基金”给予生活、医疗、就业、创业、失业、教育、参保等援助,积极为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实行造血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
《指导意见》要求各服务站(点)要设立军队退役人员荣誉榜,唤起他们的荣誉感、自豪感、贵任感。张贴公示优抚政策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要为军烈属和义务兵家庭张贴“光荣之家”、送立功授奖喜报等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张贴“优抚之家”,为复员退伍人员家庭张贴有标识的春联或宣传画。选树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适时组织开展宣传国家对军队退役人员相关优待政策,介绍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创业等相关情况,为他们提供优先服务。引导军队退役人员继续发扬军队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爱党、爱国意识,始终保持“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四有”军人本色,做到“退役不褪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在居住小区宣传公示栏或活动室要有醒目的关爱军队退役人员情况宣传介绍。充分调动军队退役人员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赵发军 实习记者 向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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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优抚对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民政局设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挂靠优抚安置科,服务工作由工作人员兼任。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优抚对象服务站,服务工作由副乡镇长、副主任和民政助理员兼任。村(社区)在便于服务优抚对象的基础上设立优抚对象服务点,服务工作由民政助理员或其他人员兼任,退役人员较多的村(居)民小组可选聘联络员。
各区(市)县优抚对象服务中心职责:
1、按照国家政策做好区域内优抚对象的政策宣传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落实工作。
2、建立和完善各项服务体系建设办法,制定和规范服务内容。
3、指导服务站、服务点开展和落实各项任务工作。
4、掌握区域内优抚对象的诉求,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台账,协调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題,做好稳定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服务站(点)情况通报会、部分优抚对象座谈会等,研究指导工作,宣传、落实帮扶、优待、援助等服务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优抚对象服务站职责:
1、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做好优抚对象的政策宣传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的具体落实工作。
2、指导服务点开展和落实各项服务工作。
3、掌握区域内重点优抚对象的诉求,建立信息台账,及时汇报和协误处置,做好稳定和相关工作。
4、对区域内有各种困难的优抚对象,要利用相关政策,及时给予帮助、扶持、援助、救助等。
5、落实军烈属、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走访慰闲活动,定期召开部分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
各村(社区)优抚对象服务点职责:
1、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等申请资料收集、初审。
2、了解和掌握优抚对象及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各类优抚对象基本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掌握重点优抚对象诉求、矛盾等特殊唷况,及时调处、化解,对可能造成不稳定的苗头信息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3、建立优抚对象光荣历史荣誉栏,展示立功、受奖等优抚对象情况。
4、建立“优抚对象之家”服务平台,交流创业、致富等经验,为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
5、协助倣好军烈属、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和帮扶等活动,做好退伍老兵返乡迎接工作。
6、引导优抚对象自主创业、扶持就业和产业发展,为他们提供政策、挾术、信息等帮助。
7、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心理慰藉、就业培训指导和信访受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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