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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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四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018/5/3

      自年初开始,凉山州开启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低保问题整治整改新攻势——由凉山州民政局牵头,凉山州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参与,以各乡(镇)党委、政府为工作责任主体开展农村低保“四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次整治过程中,紧紧围绕“四个重点清查”开展工作,重点清查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保障条件,确保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重点清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胡乱作为”、“平均分配”等现象,严肃处理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重点清查低保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低保申办程序,健全低保公开公示制度;重点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和欺骗、冒领低保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强化低保资金发放的监督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凉山州共发现并整治“平均分配”问题245件、“优亲厚友”问题1697件、“胡乱作为”问题215件、“骗套挪用”问题13件、“轮流享受”问题20件,其他违规行为132件,切实维护了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了低保实施的社会公信力。同时,在行动中还按低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和动态管理的规定,将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8170人退出低保,占低保对象总数1.6%,追回资金53.28万元。

      针对农村低保“四类问题”的防范,凉山州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知悉所谓的“优亲厚友”及其他问题是违规违纪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等基层在村评议中的监督力度,研究制定相应处罚方式,多管齐下杜绝“四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每一分低保资金都能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陈浩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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