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7 全国公开发行 主编:陈小平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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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每年培养3000名公费师范生

2018/8/16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矛盾,我省计划从今年起至2022年,每年培养3000名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毕业履约年限为6年。

      根据我省公布的《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实施范围包括成都市金堂县、自贡市荣县等在内的四川省143个县(市、区)。

      公费师范生培养类型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为主,适当兼顾农村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其中,本科层次培养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藏汉“双语”、彝汉“双语”农村初中、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培养“音、体、美”专业教师、农村小学幼儿教师、藏汉“双语”教师。

      从2019年起,我省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县(市、区)的本县籍生源,生源不足时逐步扩大至全省生源,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据了解,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优秀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根据规定,凡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6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若公费师范生违约,其违约记录记入个人人事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吴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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